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虚拟号牌,竞买人以虚拟号牌参加竞拍活动。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拍卖成交后,保证金不冲抵拍卖佣金及价款,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本次拍卖标的不含任何税费,不能开具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市、旗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自然保护区等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次拍卖会为网络公开竞价拍卖,当平台自动跳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十二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十三条:当洪力平台自动跳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后,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物。
第十四条: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在沙石清淤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采挖,严禁滥采乱挖、偷挖盗采或超采少采,采挖结束时,需达到委托方的施工要求和标准。
第十五条: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次拍卖的车辆,如涉及违章、罚款、扣分、未交纳保险、漏检、补证及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手续以委托方在车辆移交时提供的为准,我公司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私自开车上路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及车辆所有权人无关。
第十七条:车辆如出现调表、事故、水泡及火烧现象,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拍车辆均已现状为准。
第十八条:对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
第十九条:拍卖标的物一经成交,须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二十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二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佣金。
第二十二条: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五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此规则一式两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整,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六孔桥南河槽内弃沙,面积约为6920.7㎡,挖方总方量约为25942.23m3,参考价215321元。
2、蒙L65167雪佛兰科帕奇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型号为KLICC53F28B,车辆识别代号为:KLICC53F28B234892,登记日期2008年7月1日,参考价5200元。
一、拍卖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方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4、买受人须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安全生产,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的车辆,如涉及违章、罚款、扣分、未交纳保险、漏检、补证及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手续以委托方在车辆移交时提供的为准,我公司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私自开车上路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及车辆所有权人无关。
6、车辆如出现调表、事故、水泡及火烧现象,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拍车辆均已现状为准。
7、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前自行了解拍卖车辆的有关情况,本公司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参与车辆的竞买人需仔细查看车况、核对发动机号、了解瑕疵,成交后标的物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
9、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最终以项目有关要求为准。
10、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1、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中午12时止。
二、报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按参考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三、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524 4912 220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分行新区支行
行号:1042 0700 3123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联系电话:19104889999 18647833336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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