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展示
1、本次拍卖会是本公司接受委托,对2024年12月24日在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中公告的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竞买人应当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的现状或向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瑕疵的客观存在、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的事实,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保证金标准
竞买人向拍卖人交付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不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竞买人无息退还。
三、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举行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先充抵拍卖佣金,余款自动转为履约过户保证金;如买受人构成违约,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应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车辆1辆:蒙A0A122,车架号:LFV4A24F573033313,参考价:21500元,保证金:4000元。
看车联系人:候经理 电话:15904785815(请上班时间联系)
2、打包拍卖信鸽179羽,参考价:27206.9元。保证金:10000元。
信鸽明细网址:https://kdocs.cn/l/cpzkAqhj8oT4
信鸽照片网址:https://kdocs.cn/l/ch3wp6aGyMeG
联系人:史主任 电话:13947885085(请上班时间联系)
报名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有意竞买者可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报名须知:竞买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的车辆
1、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扣分、保险,漏检,改色,补证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车辆手续以委托方在车辆移交时提供的为准,我公司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3、自车辆移交后因其他原因使车辆无法过户的,需要提供车辆报废证明,车辆拆解证明或无法过户证明等。私自开车上路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拍卖人无关。
二、本次拍卖的信鸽为特殊商品,作如下声明:
(1)信鸽为有生命的标的物,会前、会后具有量和质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自行查验标的,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表明接受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当天内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于次日转移完所有标的物,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转移标的物,则视为违约,本次拍卖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和委托人可收回成交的标的物,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信鸽移交前,如发生丢失、死亡或伤害情况,则在总价款中,按该羽信鸽评估价格的80%予以扣除,但不影响此次拍卖的结果,移交买受人后,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三、拍卖人依照国际惯例,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在网拍平台报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御景13号写字楼泰城大厦1020室。
咨询电话:13948787688 15560520802(微信同号)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拍卖信息,微信号:BYNESXCPM
巴彦淖尔市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