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白云火车站北300米处院落,院面积1809.4平方米,房屋出租总面积639.81平方米,包括二层办公楼、车库、库房和围墙,办公楼已装修,现闲置。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413.40平方米,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砖混结构;车库建筑面积85.41平方米,总层数1层,所在层数1层,砖混结构;库房建筑面积49平方米,总层数1层,所在层数1层,砖木结构,有菜窖;围墙砖结构。租期1年,年租金起拍价93540.00元。
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车辆过户或注销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不限于检车、过户、保险、违章、注销报废资质、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包括支付拍卖方在竞买协议中约定的拍卖服务费等。
3、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调整和约定。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价款及竞买协议约定的拍卖佣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并以现状交割。
4、汽油质检测指标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依据实际、现状拍卖和交付。在交付过程中,如汽油质量指标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5、竞拍标的7,95#汽油需提供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安全标准化证书、排污许可证等资料。
6、标的成交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转移和资产实物接受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认为买受方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但成交价不变,意向竞买方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过户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9时起至2025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1、手机4部:iphone 14 pro 256GB手机1部;vivo z1手机1部;vivo Y93S手机1部;vivo X21A手机1部,起拍价3800.00元。
2、黄金项链28.36克,起拍价19398.00元。
3、蒙D22150尼桑ZN6452WAG,购置日期:2004年5月24日,含小型加油机1台;蒙B60Z54大众汽车SVW6440FGD,购置日期:2012年6月6日,含小型加油机1台;蒙B46Z01长安之星面包车,含油箱;蒙B054L3跃进牌NJ5041XXYZFDCMZ,购置日期:2015年1月4日,含油箱。整体拍卖,起拍价20700.00元。
4、95#汽油约2吨,以实际称重为准,起拍价6.3元/升。
5、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百灵道与矿山路交叉路口西南10米处宝山社区社区活动室,房屋出租总面积569.38平方米,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砖混结构,租期1年,年租金起拍价102488.00元。
6、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白云火车站北300米处院落,院面积1809.4平方米,房屋出租总面积639.81平方米,包括二层办公楼、车库、库房和围墙,办公楼已装修,现闲置。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413.40平方米,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砖混结构;车库建筑面积85.41平方米,总层数1层,所在层数1层,砖混结构;库房建筑面积49平方米,总层数1层,所在层数1层,砖木结构,有菜窖;围墙砖结构。租期1年,年租金起拍价93540.00元。
以上标的有瑕疵。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17时止。竞买人是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法人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的20%,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154007288489。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华城大厦B座1604室。
竞买须知:
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车辆过户或注销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不限于检车、过户、保险、违章、注销报废资质、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包括支付拍卖方在竞买协议中约定的拍卖服务费等。
3、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调整和约定。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价款及竞买协议约定的拍卖佣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并以现状交割。
4、汽油质检测指标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依据实际、现状拍卖和交付。在交付过程中,如汽油质量指标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5、竞拍标的7,95#汽油需提供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安全标准化证书、排污许可证等资料。
6、标的成交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转移和资产实物接受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认为买受方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但成交价不变,意向竞买方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过户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525279999
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