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出租白云105街坊空地30平方米场地,地理位置白云矿区经度:109.958645、纬度:41.767574,租期3年,年租金14000.00元,起拍价42000.00元。
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调整和约定。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价款及竞买协议约定的拍卖佣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并以现状交割。
3、标的成交后,逾期未办理资产实物交接受手续,委托方和拍卖方认为买受方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再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但成交价不变,意向竞买方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过户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9月5日9时起至2025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
1、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与育才路交叉口往东路南润林苑小区商业底店(于四烟酒),房屋面积62.09平方米,混合结构,起拍价167643.00元。
2、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与育才路交叉口往东路南润林苑小区商业底店(无人便利店),房屋面积51.74平方米,混合结构,租期3年,年租金4100.00元,起拍价12300.00元。
3、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与稀土大街交叉口往西路南星光社区商业底店(遇见书店),房屋面积196.00平方米,混合结构,租期3年,年租金19800.00元,起拍价59400.00元。
4、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鑫达家园西侧约60米商业底店(原通阳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房屋面积86.00平方米,混合结构,租期3年,年租金9300.00元,起拍价27900.00元。
5、出租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鑫达家园西侧约60米商业底店,未改造(原通阳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房屋面积64.83平方米,混合结构,租期3年,年租金7000.00元,起拍价21000.00元。
6、出租白云大厦楼顶20平方米场地,地理位置白云矿区经度:109.96352、纬度:41.76018,租期3年,年租金14000.00元,起拍价42000.00元。
7、出租白云蒙古王府空地30平方米场地,地理位置白云矿区经度:109.950609、纬度:41.76328,租期3年,年租金14000.00元,起拍价42000.00元。
8、出租白云法院楼顶30平方米场地,地理位置白云矿区经度:109.968709、纬度:41.760385,租期3年,年租金14000.00元,起拍价42000.00元。
9、出租白云105街坊空地30平方米场地,地理位置白云矿区经度:109.958645、纬度:41.767574,租期3年,年租金14000.00元,起拍价42000.00元。
10、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大林厂养殖园区,牛棚砖墙彩钢顶,2007年建成,建筑面积872.40平方米;牛圈砖木结构,2003年建成,建筑面积192平方米,整体拍卖82320.00元。
以上标的有瑕疵。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4日17时止。竞买人是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法人报名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0%,保证金及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154007288489。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华城大厦B座1604室。
竞买须知:
1、竞买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调整和约定。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价款及竞买协议约定的拍卖佣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并以现状交割。
3、标的成交后,逾期未办理资产实物交接受手续,委托方和拍卖方认为买受方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再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负责。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标的数据文字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但成交价不变,意向竞买方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过户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在拍卖中成交的,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5525279999
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