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国道331线K6843 + 000 - K6849 + 000段灾害防治工程中路基右侧需清理的上风积沙91960.8m3。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所有竞买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问题或其他问题。
第四条: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在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虚拟号牌,竞买人以虚拟号牌参加竞拍活动。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本次拍卖会前,我公司对所有的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并公开展示,使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经竞价视为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了解拍卖标的物而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瑕疵,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拍卖成交后,保证金不冲抵拍卖佣金及价款,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本次拍卖标的不含任何税费,不能开具发票。本次拍卖标的税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物质量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拍卖标的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市、旗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自然保护区等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次拍卖会为公开竞价拍卖,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叫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否则应价无效,拍卖师结合现场实际,有权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应按加价幅度竞相应价,应价最高者得。
第十二条:本次拍卖会采取有底价拍卖形式,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当场宣布拍卖无效。
第十三条: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后,连报三遍,无人应价时,拍卖师可宣布收回标的。
第十四条: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指定的界址范围进行采挖,严禁滥采乱挖、偷挖盗采或超采,采挖结束时,需达到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五条: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对落槌成交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除拥有对违约方未交款项的追索权以外,其所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一概不予返还。根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七条:拍卖标的物一经落槌成交,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八条:买受人须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约定期限内,到我公司办理交款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即视为买受人放弃竞买标的,本公司有权将该标的转让或再次拍卖。
第十九条:当出现以下情形,内蒙古匡时拍卖有限公司、网络平台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因不可抗力、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方、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不可抗力因素;
2、当出现网络平台各种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拍卖人有权暂停或中止或终止拍卖,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因此拍卖会期间竞买人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和正常状态,因系统故障导致拍卖暂停后恢复的,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买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初始起拍价。
第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佣金。
第二十一条: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成为买受人,此《拍卖规则》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对委托方或竞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拍卖标的物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具备条件的人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本公司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方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四条:竞买人在竞投前,务必研读本次《拍卖规则》并请遵守各条款规定,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与拍卖人签定此规则。此规则一式两份,竞买人与拍卖人各执一份。
内蒙古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1月30日下午18时止,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物:
1、位于内蒙古乌拉特后旗青山鸿宇砂石厂无证开采砂石料3295.91m3,参考价7.58万元。
2、位于内蒙古乌拉特后旗明泰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49220.8m3,参考价157.51万元。
3、位于内蒙古乌拉特后旗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施工项目产生砂土4225.03m3,参考价9.72万元。
4、位于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国道331线K6843 + 000 - K6849 + 000段灾害防治工程中路基右侧需清理的上风积沙91960.8m3,参考价25.75万元。
二、拍卖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税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物质量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4、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中午12时止。
三、报名须知:
1、竞买人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
四、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对公账户(中国银行)
公司名称:内蒙古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524 8221 2057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分行新区支行
联系电话:15848716627 13847888068
内蒙古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