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聊执字第113-124-1号民事裁定书项下临清鲁信面粉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及设备抵债资产权益,情况如下:
抵债裁定项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无偿收回、设备灭失、房产部分灭失,成交后最终以现状交付,买受人需自行处理清场、租赁、接收等事宜。
竞拍规则
一、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拍规则、标的信息等,了解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场竞价活动采用洪力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竞价活动即视为同意认可本竞拍规则和其他约定。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转让方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竞价活动。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竞价活动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转让方和洪力公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资产转让方及洪力公益拍卖平台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凡在洪力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符合竞买人资质要求,均可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拍活动。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竞价前一工作日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本次竞拍活动按标的的实物现状进行,竞买人须于竞价活动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的相关信息,转让方及洪力公益拍卖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4)竞买人存在串通、违法、违规等竞拍行为。
六、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指定的帐户,按约定期限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等材料,买受人应在成交日将软件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款的0.1%汇入指定的帐户。
七、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软件服务费的。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竞拍规则》的一切内容,一旦报名参与即视为认同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竞拍成功后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全部价款及费用,按规定办理标的交接事宜。
2026年4月2日
附件1:
资产转让协议(以实际成交后签订的为准).docx
附件2:
承诺书.docx
竞拍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6年4月10日9:00-10:00(延时除外)通过洪力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对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聊执字第113-124-1号民事裁定书项下临清鲁信面粉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及设备抵债资产权益,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活动,情况如下:
抵债裁定项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无偿收回、设备灭失、房产部分灭失,成交后最终以现状交付,买受人需自行处理清场、租赁、接收等事宜。
上述权益中涉及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承担所有税、费等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前手权利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过户涉及到的一切风险和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前手权利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4月9日16:00前交纳人民币3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账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银河支行,账 号:15157101040008960,以到账为准)并持汇款凭证、有效证件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会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等请登录洪力公益拍卖平台查询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咨询了解。参加本次公开竞价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有意受让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商洽。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2079601
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