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规则与参拍须知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别克品牌轿车一辆。车辆整体现状拍卖。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登记过户或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了解拍卖标的关于违章、扣分、保险、年审等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五、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并且在洪力网进行网上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设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应积极响应网上报价,因竞买人网络原因,造成竞买人加价不能或加价表示未被网络识别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设定的网拍截止时间(包括设定的延时时间)无人继续加价响应且最高报价高于保留价,拍卖成交。
七、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拍卖师当场宣布成交价和买受人,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再退还。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两日内按照拍卖成交价款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两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给拍卖人。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请买受人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标的现状交付,相关标的的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或(和)相关手续的完善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的违章罚款、保险费用、违章扣分、车辆年审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支付。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四、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收到、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汇银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汇银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拍 卖 公 告
鲁汇银拍字[2017]第07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6月16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别克轿车一辆,现状拍卖。正常年审。整体拍卖,参考价1万元。该标的于2017年6月14-15日(9:00-16:00)在济南市经三路16号后院停车场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将拍卖保证金1万元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汇到我公司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登录洪力网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提示:买受人竞得车辆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过户,车辆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肇事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电话:13075312315
山东汇银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