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产位于临沂市银雀路与启阳路之间,羲之路西侧,沿街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981.35㎡,租期三年,总租金参考价为191.64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拍卖规则
一、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线上线下同步拍卖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不保证标的的真伪。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相关图录仅供参考,竞买人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标的的一切现状,接受并遵守洪力网拍卖规则和拍卖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三、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时长为2分钟,标的竞价时间以拍卖会开始网络拍卖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网上拍卖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与现场拍卖会开始时间和预计结束时间一致。竞买人特别注意看到网络显示最高出价者后五秒内应价,以免失去竞买资格。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现场或网络竞价时间。本次拍卖线上线下同步拍卖,买受人出价以拍卖师确认指定为准,拍卖师有权确定标的成交结果及买受人。
四、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了解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意按照现状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报价金额的币种仅限为人民币,出价前须仔细核对出价金额及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出价。竞买人一经确认报价,网上竞价平台均有记录,不得撤回或撤销,但拍卖师认定误操作的出价除外。竞买人不得扰乱拍卖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或拍卖师确认的为准。并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4%)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账户为准。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和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能转租、改变使用用途、房屋构造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司制定的《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竞买人签字确认:
2017年8月 28日
竞买协议
拍卖人(甲方):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报名参与竞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拍卖人于2017年8月29日15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和洪力网上(WWW.honglipai.net)同步拍卖以下现状房产的租赁权: 租赁房产位于临沂市银雀路与启阳路之间,羲之路西侧,沿街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981.35㎡,租期三年。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已实地察看了标的及标的的有关资料。拍卖标的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
三、乙方已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甲方已提请乙方详细阅读《拍卖规则》,并对《拍卖规则》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拍卖前委托人如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回委托,乙方应服从。
六、若乙方竞买成功,则: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或拍卖师确认的为准。
2、乙方同意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成交价的4%)。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和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能转租、改变使用用途、房屋构造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八、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拍卖成交确认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到临沂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临沂
签约时间: 2017 年 8月 日
拍卖公告
鲁银拍公字【2017】第127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8月29日15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和洪力网上(WWW.honglipai.net)同步拍卖以下现状房产的租赁权: 租赁房产位于临沂市银雀路与启阳路之间,羲之路西侧,沿街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981.35㎡,租期三年,总租金参考价为191.64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160116020342050028333),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联系电话:13969951568;0531-8892289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