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应依法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
三、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临沂市兰山小区22号楼4-102室房产及102储藏室,证载总建筑面积101.63㎡,房产证号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000032987号,现状拍卖,详见评估报告。
房产的实际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时主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书为准,如果出现房产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不符时,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30分钟,延时时长设置为3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到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房产过户保证金,买受人如期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后不计息退还;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到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160116020342050028333,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账户为准)。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
九、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凭身份证明、拍卖人出具的票据及《成交确认书》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标的现状交付,买受人自行清场,并承担全部费用。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应当缴纳和(或)补缴的全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每逾期一日从房产过户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5%,逾期超过5日的,房产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如有欠费、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买受人如期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后,持相关证明到拍卖人处办理房产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一、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
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逾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从房产过户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5%,逾期超过5日的,房产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乙方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竞 买 协 议
拍卖人(简称甲方):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举办的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买标的:临沂市兰山小区22号楼4-102室房产及102储藏室,证载总建筑面积101.63㎡,房产证号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000032987号,现状拍卖,详见评估报告。
房产的实际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时主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书为准,如果出现房产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不符时,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已将竞买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房产过户保证金,买受人如期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后不计息退还;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四、乙方竞买成交后,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160116020342050028333,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账户为准)。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
凭身份证明、拍卖人出具的票据及《成交确认书》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标的现状交付,买受人自行清场,并承担全部费用。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应当缴纳和(或)补缴的全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每逾期一日从房产过户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5%,逾期超过5日的,房产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如有欠费、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委托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买受人如期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后,持相关证明到拍卖人处办理房产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七、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逾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从房产过户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的5%,逾期超过5日的,房产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乙方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8年10月 日 2018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