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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花园路111号房产三年期租赁权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19年05月08日 10:00

拍卖截止日期:2019年05月08日 11:00

成  交 价:1,560,000.00 (HL41014)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1,499,999.00

起  拍 价:¥1,500,000.00

佣      金: 5 %

延时时长:180 / 秒

加价幅度:¥ 20,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济南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5027
关注用户 1615
拍品件数 8474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本场拍卖会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由于系统设置保证金不能高于起拍价,故设定为1499999元,请各位竞买人公对公账户汇入200万,以实际交纳为准。特此说明。

招租房屋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11号,花园路路北,为四层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888.54平方米。目前与原承租人合同即将到期,此次拟继续整体出租,租期三年。先交租金后使用。起始租金150万元起,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

二、特别说明:

1、租赁房屋新租期内无房屋装修时间。

2、承租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方可转租或分租,保证绝对禁止对房屋现有结构进行改造,否则按合同的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承租方应将承租此房屋经营的税收交至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4房屋用途:承租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原则上在出租方的区域内仅限于商业经营、宾馆、办公等用途,尽可能不改变现有用途,确因需要变更用途的,需要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所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餐饮、饭店、烧烤、KTV、危化品储存等噪音、油烟、扰民类经营,并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5、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6、承租人需自行承担竞标和承租房屋期间的与承租的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

三、报名条件:

1、承租方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正本现场报名。

2、承租方在近5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从事上述说明中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稳定的纳税记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列为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5、参与竞买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四、房屋现状及权属状况、合同约定内容请咨询:张先生   138054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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