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位于历城区围子山路1111号银丰唐郡二期,建筑面积为1361.33平方米,房屋共计三层,起拍价95万每年,竞买保证金80万元。以上房屋不单独租赁,整体对外出租,租期10年,成交人交清首年租金及20万履约保证金后,以后每2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
银丰社区卫生服务站(该名称为暂定)
建设基本要求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本次服务站建筑面积约为1361平方米,分为三层,各功能房间应结合就医实际科学安排楼层。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预防服务:包括传染病、非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
一是传染病的预防即社区一般病因预防、二级五早预防和三级预后康复预防。
二是非传染病预防即一般危险因素预防、二级早期疾病干预、三级防残预防。
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是指隐藏在“健康人群”内的,且能突发严重卫生问题的监测预防。
医疗服务:除在医院开展门诊和住院服务外,重要的是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开展家庭治疗、家庭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
保健服务:对社区居民进行保健合同制的管理,并定期进行健康保健管理。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实施预防传染病、非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很多卫生问题。
服务对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健康人群
2、亚健康人群
3、高危人群与重点保护人群
4、病人
5、主要服务中心所辖社区及周边的所有居民
服务特点
以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人的健康为目的、以社区为范围,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
1.为社区居民健康服务
社区拥有丰富的居民健康信息预防为主,以健康为中心社区人群的健康全程管理。
2.防治结合、多档合一
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融居民健康档案与临床信息于一体医务人员以全科医学思维服务居民。
3.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
突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特征。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从社区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服务中心试点并逐步推广形成区域性疾病预防控制和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动态管理。
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6张。是否设置病床另行确定。
三、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以及计划生育相关科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3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妇科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2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彩色超声诊断仪(妇科用及计生用)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备注:承租方名称需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本文件由财政局法律顾问王宗军审定
竞拍规则
拍卖人(简称甲方):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 2019 年 6 月6 日10:00在洪力网举办的拍卖会,就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拍卖标的:位于历城区围子山路1111号银丰唐郡二期,建筑面积为1361.33平方米,房屋共计三层,起拍价95万每年,竞买保证金80万元。以上房屋不单独租赁,整体对外出租,租期10年,成交人交清首年租金及20万履约保证金后,以后每2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
二、特别说明:
1、租赁房屋新租期内无房屋装修时间。
2、承租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
3、承租方应将承租此房屋经营的税收交至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4房屋用途:仅限用于卫生医疗服务。(标准详见《银丰社区卫生服务站(该名称为暂定)建设基本要求》)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5、房屋内的水、电、暖、天然气所需的配套设施需要自行改造,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房屋以现状交付使用,门、窗、管道等附属性设施破损由承租人自行修复,费用自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由承租人自行清理。
7、使用期间承租人自行选举物业机构,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
8、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承租房屋期间的与承租的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及法人企业。
2、参与竞买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80万元。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甲方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已知标的瑕疵已经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乙方已将竞买保证金汇入甲方拍卖公告指定账户,如乙方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冲抵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下个周一全额无息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乙方竞买成交后,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竞买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1.25%),多退少补。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30分钟,延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七、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1.25%),上述款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以现状交付。
八、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的;
4、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日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协议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竞买须知
一、所有竞买人需要满足以下报名条件,如存在做假、隐瞒、伪造等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及法人企业。
2、参与竞买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80万元。
二、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1.25%),上述款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以现状交付。
三、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甲方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已知标的瑕疵已经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转租或分租,保证绝对禁止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否则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不可抗力或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策调整或出台新的政策时,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双方做好交接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遇拆迁时,导致必须解除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政府或拆迁部门对房屋产权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对承租人的装修、装饰部分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双方做好交接工作,且互不追责。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唐冶街道办事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济南市历城区围子山路1111号银丰唐郡二期卫生站配建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为_ 层,建筑面积共_ 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卫生医疗服务。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3、乙方经营范围:卫生医疗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银丰社区卫生服务站(该名称为暂定)建设基本要求》)
三、租赁房屋装修期
房屋装修期为90天,装修期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算起。房屋装修期内出租方不收取租金,承租方超出装修期限的天数将计入合同租赁期,出租方收取房屋租金。
商铺的装修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八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九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十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交纳,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成交人交清经营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租金后,业主将租赁房屋交给成交人,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租金应于起始日的十五天前交清,否则,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终止租赁关系。
(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由承租人交纳至出租方财务处,凭收据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期届满且乙方将商铺完好交与甲方时无息退还,扣除租期满时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而产生的应向甲方偿付的金额)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交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租赁期间内,在不影响乙方使用前提下,甲方有权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在所租赁房屋内配备灯具、水、电基本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2、乙方应向商铺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依法纳税。
3、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租赁期间因违法经营或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被有关部门查封或责令暂停营业期间视同租赁,不得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同意的方案,对所承租门面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不得对建筑物及邻近空间产生不利影响。不论是合同到期、中途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管理条款而被终止合同等,其装修范围内所有设施均不得拆除或损坏,其所有权属甲方。
5、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若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签订书面协议;如遇政策调整或重大经营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合同,双方不应有任何争议,承包租金按实际经营月份结算、经营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6、租赁期间(含装修期),乙方负责做好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和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因乙方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缺失和失效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8、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10、在租赁期间内(含装修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消除影响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壹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未获得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代替乙方拆除,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十、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除在公开竞租同等条件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叁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商铺日房租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一、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对外转租合同项下的房屋的,应当在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持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向甲方进行报备。
3、乙方向第三方转租的,租金应当按年收取。若乙方向第三方每次收取的租金年限超过一年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年限的租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双方关于转租的约定,造成甲方损害,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得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3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5)在租赁期内经营医疗门诊产生其它刺激性气味项目及污染。
(6)商铺承租人不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未按时交纳物业和水、电费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故意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0天的。
(3)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5)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三、违约责任及赔偿
1、 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乙方当年租金及经营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10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10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拒不支付的,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十四、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房租及其它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支取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直至履约保证金数额支尽,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五页,壹式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7、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执行水电部门相关规定,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乙方租赁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见附件。
出租方(甲方):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