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的日照市连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16年12月20日,债权金额合计14160156.31元,其中:本金13000000.00元、欠息1105256.31元,其他权利(垫付诉讼费用)54900.00元(2016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凡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的日照市连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16年12月20日,债权金额合计14160156.31元,其中:本金13000000.00元、欠息1105256.31元,其他权利(垫付诉讼费用)54900.00元(2016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现状拍卖。最终债权金额、担保等情况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和双方移交材料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竞买人为信誉良好,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所规定,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人员等。
竞买人承诺不属于上述人员,如对自己的身份有所隐瞒,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果上述人员隐瞒身份竞买成功,委托人和拍卖人发现其真实身份后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2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次拍卖以增价方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六、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不影响成交效力,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帐户,并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九、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鲁银拍公字【2019】第97号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6月26日10:00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其拥有的日照市连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16年12月20日,债权金额合计14160156.31元,其中:本金13000000.00元、欠息1105256.31元,其他权利(垫付诉讼费用)54900.00元(2016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意向竞买人请于6月25日前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委托人处咨询标的债权情况,进行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6月25日16:00前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账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账号:15-1571010400089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银河支行,到账为准)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注: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人员等不得参与竞买。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公司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