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规则
拍卖人(简称甲方):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 2019 年 7 月26日10:00在洪力网举办的拍卖会,就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拍卖标的:位于西营供销社沿街位置由区供销社2009年出资建造的约860㎡钢结构出租房租赁权,原租赁将于201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新一期房屋租期为7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至2027年2月28日终止,不含2020年1—2月的交房期);前二年租金参考价为13.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自第三年起,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租金不含另需支付给西营供销社的仓库使用费)。租金每半年一交,先交后用;每迟交一天,按1%计算滞纳金;若迟交1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承租人承担该房屋新发生的防水大修费约计10万元(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且应在租期内摊销完),并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给大修费垫支人新合超市(即现在的租用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优先租用。
特别声明:
(1)该房屋因历史原因暂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暂时未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造出资人明确,无任何产权纠纷。
(2)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该房屋不得进行转租、分租或整体改建(装修除外),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
(3)房屋用途:因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要求,出租的房屋仅限于农产品、日用品超市经营,且乙方承诺从事的超市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4)因雨季已到需提前防水大修,在上轮承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该房屋暂由现使用人新合超市维修并垫支维修费,同时由区供销社监督进行;待合同到期后,再由新的承租人承担并支付给新合超市防水大修费(大修费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承租期内的日常房屋维护及维修和消防安全责任要求,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须有历城区供销总公司参股35%(以现金注入),同时分享和承担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和净亏损(历城区供销总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6)买受人在签订承租合同的同时,除一次性支付新合超市先期垫支的防水大修费外(大修费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须上交第一年的半年租金和贰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承租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内如有违约情况,将不再返还)。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以及承担上交各种税费(含承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7)竞买人应于报名前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并就竞买人欲从事的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行许可等),就该房屋现状向相关部门作详细咨询。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租赁使用房屋进行财产投保并承担投保费用,受益人为甲方。投保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生效条件之一。
(9)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后的10日内将承租房屋腾空并完好交回。承租人承租期内新增物品及装修,除可搬动的用品由承租人搬走外,装修及新增设施应保持原样且出租人不支付任何装修及设施补偿(含合同期内因承租人责任致使合同终止时情况,但违约损失须另算)。
(10)报名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及法人企业。
B、乙方须具备根据房屋现状,能够办理欲从事经营须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行许可等)的能力。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甲方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已知标的瑕疵已经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乙方已将竞买保证金汇入甲方拍卖公告指定账户,如乙方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冲抵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乙方竞买成交后,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竞买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5%),多退少补。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20分钟,延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3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五、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5%),上述款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以现状交付。
八、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的;
4、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日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协议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竞买须知
一、所有竞买人需要满足以下报名条件,如存在做假、隐瞒、伪造等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及法人企业。
2、参与竞买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佣金(第一年租金的5%),上述款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以现状交付。
三、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甲方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已知标的瑕疵已经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转租或分租,保证绝对禁止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否则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不可抗力或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策调整或出台新的政策时,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双方做好交接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遇拆迁时,导致必须解除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政府或拆迁部门对房屋产权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对承租人的装修、装饰部分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双方做好交接工作,且互不追责。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房屋租赁合同
(样本律师审定)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济南市历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西营供销社驻地沿街,建筑面积约860平方米。甲方承诺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债权债务清晰,该房屋无房产证。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柒年,即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合同签订后,2020年1—2月为交房期,合同自3月1日起计算租赁费)。
本合同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在10日内,将租赁房屋腾空交还甲方;乙方逾期不交还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需继续出租,乙方必须签订承诺书后参与竞标(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房屋租赁费的数额、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方式
(一) 租赁费:
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一、二年,每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自第三年起,在前两年租金基础上,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即第三、四年,每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第五、六年,每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第七年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
(二)租赁费支付期限及方式:
按照先交租赁费后使用的原则,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的半年租赁费,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之后,每半年的租赁费分别于每年的3月1日和9月1日支付。每迟交一天,按1%(百分之一)计算滞纳金;若迟交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支付方式:乙方将租赁费交于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向乙方开据由财政部门出具的统一票据。
第四条、租赁房屋防水大修费
乙方承担租赁房屋的防水大修费约计10万元(2019年下半年发生,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并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给该项费用垫支人新合超市,且须在承租期内摊销完。(注:因2019年雨季已到,该防水大修须提前暂由原房屋使用人新合超市办理并垫支维修费,并由甲方监督进行)。
第五条、参股比例要求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须有历城区供销总公司参股35%并以货币资金投入,同时享有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和承担相应比例的净亏损。历城区供销总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房屋租赁用途
基于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宗旨要求,出租的房屋仅限于农产品、日用品超市经营。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农产品、日用品超市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维护及修缮
(一)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主体结构(不含防水大修)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外的房屋的日常维护(含防水大修)。乙方应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如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或照价赔偿。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依法增设他物,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装修房屋或者增设他物,不得破坏房屋主体,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具体方案需送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所提交方案的审核,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及不增加甲方的任何责任,由于乙方装修房屋或者增设他物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后,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及改善增设的水、电、气等管网基础设施等不得拆卸、破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以装修及增设物部分抵扣租金(含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致使合同终止情况,但乙方违约损失须另算)。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三十日内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即应自行搬离所租赁使用房屋。乙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所有财产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不乱搭乱放,确保安全经营,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因乙方因素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坏和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对外损失赔偿或各种罚金、罚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乙方中标后,对租赁使用房屋进行财产投保并承担投保费用,受益人为甲方。保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生效条件之一。
第九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所欠租赁费、违约金及赔偿费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税费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税费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的税费:房屋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并承担与经营有关的相应税费(含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税费的交付方式为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二)甲方承担的税费: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与房屋租赁业务有关的相应税费。
第十一条、房屋的交付、交还期限、方式以及验收
(一)交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
(二)交还: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解除之后10日内,将房屋(包括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应无偿归甲方所有的物品)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制作交接清单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第十二、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因政府规划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迟延交付该房屋达15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以致从根本上不能实现乙方租赁目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拒不支付或者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超过10日的;
2、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税金、费用(包括水、电、气等费用)的;
3、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等重大影响的;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对外重大损失赔偿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从事违法活动的。
6、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约定的。
7、乙方在经营期间转租、分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的,每逾期1日则按当期应交租赁费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损失自负,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并按实际占用期间交纳租金,甲方没收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使用房屋、土地和设施、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对租赁使用房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单生效后,本合同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同时按规定送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货币单位:元
编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 价 | 物品金额 | 简单说明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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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本附页为合同的组成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书(新承租户)
(样本律师审定)
一、本人在竞拍中承诺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扰乱拍卖会场秩序或对其他竞拍者进行言语、人身攻击,否则竞买保险金不予退回。
二、本人对此房屋建设及规划现状及权属状况已调查清楚,并完全认可拍卖公告的内容,自愿接受目前状况并承担后果。
三、本人保证根据此房屋现状,具备办理本人欲从事经营依法所须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许可、特行许可等手续),相关手续由本人办理,费用由我本人承担。若因前述相关手续不能办理以致不能正常经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本人承担。
四、本人已就本人欲从事的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许可、特行许可等手续),就该房屋现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自愿接受目前状况并承担后果。
五、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该房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否则按合同的违约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19年月日
承诺书(原承租户)
(样本律师审定)
本人已获悉济南市历城区供销社建造在西营供销社位置的临街房屋对外公开拍卖租赁权事宜。作为现租赁户,拟参与新一个租期租赁权的拍卖。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竞拍中如果不中标,自开标之日起,最迟于2020年1月10日前,自动腾空清理完毕现租赁房屋,并确保门窗、水电等相关设施完好,拆除违章搭建蓬盖有火灾隐患的部分,结清水、电、暖等费用,交回钥匙。若未按时交房,或者对相关设施造成损坏,本人愿承担以下责任:每逾期1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400元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占用期间按照竞拍成交租金标准计算的房屋占用费,由此造成出租方对外承担违约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本人进行追偿;如逾期1个月仍不退房,我本人承诺放弃房屋内所有财产所有权,济南市历城区供销社建造在西营供销社有权进行处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
二、本人承诺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秩序,无论本人在竞拍中是否中标,若因本人原因扰乱拍卖会场秩序或对其他竞标者进行言语、人身攻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诺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鲁银拍公字【2019】第122号
受委托,我单位定于2019年7月26日10 时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微信公众号搜索洪力)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一、帕萨特轿车一辆,竞买保证金5000元,看车联系电话:88023844 楚经理
二、位于西营供销社沿街位置由区供销社2009年出资建造的约860㎡钢结构出租房租赁权,原租赁将于201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新一期房屋租期为7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至2027年2月28日终止,不含2020年1—2月的交房期);前二年租金参考价为13.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自第三年起,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租金不含另需支付给西营供销社的仓库使用费)。租金每半年一交,先交后用;每迟交一天,按1%计算滞纳金;若迟交1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承租人承担该房屋新发生的防水大修费约计10万元(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且应在租期内摊销完),并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给大修费垫支人新合超市(即现在的租用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优先租用。
特别声明:
(1)该房屋因历史原因暂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暂时未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造出资人明确,无任何产权纠纷。
(2)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该房屋不得进行转租、分租或整体改建(装修除外),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
(3)房屋用途:因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要求,出租的房屋仅限于农产品、日用品超市经营,且乙方承诺从事的超市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4)因雨季已到需提前防水大修,在上轮承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该房屋暂由现使用人新合超市维修并垫支维修费,同时由区供销社监督进行;待合同到期后,再由新的承租人承担并支付给新合超市防水大修费(大修费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承租期内的日常房屋维护及维修和消防安全责任要求,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须有历城区供销总公司参股35%(以现金注入),同时分享和承担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和净亏损(历城区供销总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6)买受人在签订承租合同的同时,除一次性支付新合超市先期垫支的防水大修费外(大修费以审计部门或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数为准),须上交第一年的半年租金和贰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承租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内如有违约情况,将不再返还)。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以及承担上交各种税费(含承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7)竞买人应于报名前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并就竞买人欲从事的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行许可等),就该房屋现状向相关部门作详细咨询。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租赁使用房屋进行财产投保并承担投保费用,受益人为甲方。投保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生效条件之一。
(9)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后的10日内将承租房屋腾空并完好交回。承租人承租期内新增物品及装修,除可搬动的用品由承租人搬走外,装修及新增设施应保持原样且出租人不支付任何装修及设施补偿(含合同期内因承租人责任致使合同终止时情况,但违约损失须另算)。
(10)报名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及法人企业。
B、乙方须具备根据房屋现状,能够办理欲从事经营须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特行许可等)的能力。
看房联系人:吕仁博 13869111357 88901569
拍卖标的于7月23日—7月25日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保证金以到达指定帐户为准。
联系电话:18253162722 0531-8892289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