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拥有的江苏友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余额251.675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上述债权由江苏大陆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江苏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追加法定代表人陈承夫妇连带责任担保,追加实际控制人陈友邦连带责任担保。现状拍卖。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拥有的江苏友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余额251.675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上述债权由江苏大陆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江苏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追加法定代表人陈承夫妇连带责任担保,追加实际控制人陈友邦连带责任担保。现状拍卖。
三、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凡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拍卖时间为:10:00—11:00,延时时长设置5分钟。
七、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待销账,开户行:恒丰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910801268012000005)。
九、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款的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218221410029)。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持《成交确认书》于5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合同》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支付给拍卖人、委托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拍卖公告
银拍公字【2020】第71号(总号3169号)
受某金融机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5月7 日10:00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其拥有的:江苏友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余额251.675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上述债权由江苏大陆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江苏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追加法定代表人陈承夫妇连带责任担保,追加实际控制人陈友邦连带责任担保。
意向竞买人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委托人处咨询标的债权情况,进行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5月6日16: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户名:待销账,开户行:恒丰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910801268012000005),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并于2020年5月6日17时前登录洪力网办理竞买手续。
注: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人员等不得参与竞买。
联系电话:0531-88922898 13335123205 宋经理
公司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