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下列债权(利息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借款人:日照德霖木业有限公司,借款日2018年12月29日,到期日2019年9月20日,贷款余额698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2552904.23元,担保人日照利华建筑有限公司。起拍价6980000元,竞买保证金1396000元。
2、借款人:日照市明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日2018年12月29日,到期日2019年9月20日,贷款余额498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151631.52元,担保人日照利华建筑有限公司。起拍价4980000元,竞买保证金996000元。
3、借款人:日照泰坤经贸有限公司,3笔贷款。第一笔贷款借款日2016年3月21日,到期日2016年10月15日,贷款余额400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850000元;第二笔贷款借款日2015年10月11日,到期日2016年10月10日,贷款余额700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4100000元;第三笔贷款借款日2015年8月19日,到期日2016年8月18日,贷款余额2000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8880000元;三笔贷款均以土地厂房抵押。整体拍卖,起拍价36000000元,竞买保证金7200000元。
4、借款人:郭洪章,借款日2007年12月24日,到期日2008年10月10日,贷款余额28924.24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284223.41元,担保人国华、刘宗兵。起拍价41822元,竞买保证金8000元。
5、借款人:迟明锋,借款日2011年7月29日,到期日2012年7月20日,贷款余额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62485.85元,担保人彭伟。起拍价31400元,竞买保证金6000元。
6、借款人:许崇龙,借款日2013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4年12月10日,贷款余额181134.4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444417.53元,担保人许崇建、许崇升。起拍价260000元,竞买保证金52000元。
7、借款人:王凤芝,借款日2006年7月20日,到期日2007年5月10日,贷款余额16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2264.39元,担保人王炳忠。起拍价17000元,竞买保证金3400元。
8、借款人:孟宪新,借款日2012年10月11日,到期日2013年8月10日,贷款余额1998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83120.04元,担保人李西克、胡彦江、范开峰。起拍价80000元,竞买保证金16000元。
9、借款人:范开峰,2笔贷款。第一笔贷款借款日2012年9月24日,到期日2013年8月10日,贷款余额1998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76801.51元;第二笔贷款借款日2012年9月27日,到期日2013年8月10日,贷款余额1999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90602元;两笔贷款担保人均为李西克、胡彦江、孟宪新。整体拍卖,起拍价115000元,竞买保证金23000元。
10、借款人:赵玉成,借款日2012年8月1日,到期日2013年7月20日,贷款余额2898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683927.55元,担保人申作宏、李顺军。起拍价80000元,竞买保证金17000元。
11、借款人:李顺军,借款日2012年7月6日,到期日2013年6月20日,贷款余额246481.01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469419.12元,担保人申作宏、范开峰。起拍价70000元,竞买保证金14000元。
12、借款人:范晓伟,借款日2013年3月31日,到期日2014年3月20日,贷款余额5848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314508.22元,担保人申作宏、范开峰、申作文。起拍价167800元,竞买保证金33000元。
13、借款人:胡彦江,借款日2012年9月28日,到期日2013年8月10日,贷款余额2898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683220.84元,担保人李西克、孟宪新、范开峰。起拍价84000元,竞买保证金16800元。
14、借款人:相志豪,借款日2012年7月24日,到期日2013年7月10日,贷款余额282922.5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532086.34元,担保人胡彦江、惠吉松。起拍价80000元,竞买保证金16500元。
15、借款人:申作宏,2笔贷款。第一笔贷款借款日2012年8月20日,到期日2013年8月20日,贷款余额986820.14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921195.72元;第二笔贷款借款日2012年8月20日,到期日2013年8月20日,贷款余额79999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565475.48元;两笔贷款担保人均为胡彦峰、赵世刚、陈祥国、孟龙。整体拍卖,起拍价518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元。
16、借款人:申军,6笔贷款。第一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12月8日,到期日2014年12月7日,贷款余额999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57400元;第二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12月4日,到期日2014年12月2日,贷款余额1999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15700元;第三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10月14日,到期日2014年10月10日,贷款余额1999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63500元;第四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5月23日,到期日2014年5月20日,贷款余额999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41000元;第五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5月8日,到期日2014年4月20日,贷款余额1999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43100元;第六笔贷款借款日2013年5月7日,到期日2014年4月10日,贷款余额199899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343500元;六笔贷款担保人均为郭成、周加森、范丰雷。整体拍卖,起拍价290000元,竞买保证金58000元。
17、借款人:安佰平,3笔贷款。第一笔贷款借款日2010年1月24日,到期日2010年3月10日,贷款余额9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7269.63元;第二笔贷款借款日2009年11月17日,到期日2010年3月10日,贷款余额2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55032.3元;第三笔贷款借款日2009年9月23日,到期日2010年3月10日,贷款余额50000元,信贷系统结欠利息约137584.46元;三笔贷款担保人均为安佰和。整体拍卖,起拍价80000元,竞买保证金15000元。
三、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竞买人承诺不属于上述人员,如对自己的身份有所隐瞒,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果上述人员隐瞒身份竞买成功,委托人和拍卖人发现其真实身份后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简称洪力)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凡在洪力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拍卖时间为均为:10:00—11:00,延时时长设置5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2020年12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以到账为准),并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
十、拍卖佣金人民币每个标的3000.00(大写:叁仟元整),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诉讼费、公告费、拍卖费、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及委托方基于本买卖行为而依法应缴纳的销项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