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柿子园村102线南,大正路西侧,原预制厂用地一宗,面积6.42亩,租期10年,一年一交,起拍价第一年每亩8000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特别声明:以上标的按照现状拍卖,地上涉及垃圾清运、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自使自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拍卖规则
拍卖人(简称甲方):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 2021年 5月8日10:30在洪力网举办的拍卖会,就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拍卖标的:1、董家柿子园村冬暖式大棚四个,整体出租,总面积约11亩,起拍价第一年2万元,租期10年,一年一交。竞买保证金2万元。
2、董家柿子园村102线南,大正路西侧,原预制厂用地一宗,面积6.42亩,租期10年,一年一交,起拍价第一年每亩8000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3、董家柿子园村102线南,大正路西侧,原预制厂用地一宗,面积4.8亩,租期10年,一年一交,起拍价第一年每亩8000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特别声明:以上标的按照现状拍卖,地上涉及垃圾清运、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自使自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甲方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已知标的瑕疵已经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乙方已将竞买保证金汇入甲方拍卖公告指定账户,如乙方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冲抵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下个周一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乙方竞买成交后,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竞买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佣金(成交价款的5%)。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2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2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五、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合同》。买受人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上述款项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全部支付完毕。以现状交接。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的;
4、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日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协议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拍卖公告
一、拍卖时间:2021年5月8日 10:30
二、拍卖地址:洪力共享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
三、拍卖标的:1、董家柿子园村冬暖式大棚四个,整体出租,总面积约11亩,起拍价第一年2万元,租期10年,一年一交。竞买保证金2万元。
2、董家柿子园村102线南,大正路西侧,原预制厂用地一宗,面积6.42亩,租期10年,一年一交,起拍价第一年每亩8000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3、董家柿子园村102线南,大正路西侧,原预制厂用地一宗,面积4.8亩,租期10年,一年一交,起拍价第一年每亩8000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四、特别声明:以上标的按照现状拍卖,地上涉及垃圾清运、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自使自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保证金以到达指定帐户为准。并持相关证件在5月8日到柿子园村委会办公室报名。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西2202
联系电话:18615687711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