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2、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清场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以上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拍卖标的以标的实物现状和实地踏勘为准,详见评估报告,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
标的: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位于邹平市明集镇驻地邹魏路南侧原滨州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所属的邹国用(2014)第14010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9幢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20397号至020415号),土地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面积11272平方米,房产总建筑面积为4825.91平方米,整体拍卖。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应依法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
三、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位于邹平市明集镇驻地邹魏路南侧原滨州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所属的邹国用(2014)第14010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9幢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20397号至020415号),土地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面积11272平方米,房产总建筑面积为4825.91平方米,整体拍卖。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2、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清场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以上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拍卖标的以标的实物现状和实地踏勘为准,详见评估报告。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30分钟,延时时长设置为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到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八、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并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竞买协议》内容。
九、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对协议内容阅读并理解其内容,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
竞 买 协 议
拍卖人(甲方):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洪力公益自助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举办的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拍卖标的:位于邹平市明集镇驻地邹魏路南侧原滨州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所属的邹国用(2014)第14010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9幢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20397号至020415号),土地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面积11272平方米,房产总建筑面积为4825.91平方米,整体拍卖。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2、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清场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二、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已将竞买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成交价款;如未竞得则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四、乙方竞买成交后,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五、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款的5%,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六、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凭身份证明、付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即视为拍卖标的已经现状移交给买受人。成交后所涉及的所有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拍卖人、委托方提供相关手续协助过户。
因税务部门、土地性质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出价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八、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乙方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对协议的内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因乙方对《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21 年9月24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1】第297号(总3784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9月29日10:00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公开现状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
1、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张桓路36甲22号、23号的房产两套,房产证号分别为淄博市房权证张店区字第01-1133284号、第01-1015891号,总层数为4层,面积合计约63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上述两套房产整体拍卖,保证金100万元。
2、位于邹平市明集镇驻地邹魏路南侧原滨州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所属的邹国用(2014)第14010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9幢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20397号至020415号),土地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面积11272平方米,房产总建筑面积为4825.91平方米,整体拍卖,保证金300万元。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见评估报告,以现状和实际查看为准。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28日16时前将各标的相应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购买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2、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清场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作为受让方。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