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一宗,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在我行尚欠贷款7笔,债务总计:58,876,620.01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29,990,000.00元,利息28,311,385.01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相关费用合计:575,235.00元,诉讼费222,235.00元、保全费5,000.00元、律师代理费348,000.00元。以抵押人刘时军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8号院西区5号楼、面积1000.8平方米,证号:房权证中字第243603号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由济南仕能经贸有限公司、刘宁、付玉香、王桂花、明琥、王永明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济南农商银行已对上述贷款提起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2月11日作出(2017)鲁01 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2020年2月6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现已对抵押物进行了查封,我行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于2020年7月6日出具(2020)鲁01执256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拍卖标的名称、规格、数量: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一宗,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在我行尚欠贷款7笔,债务总计:58,876,620.01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29,990,000.00元,利息28,311,385.01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相关费用合计:575,235.00元,诉讼费222,235.00元、保全费5,000.00元、律师代理费348,000.00元。以抵押人刘时军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8号院西区5号楼、面积1000.8平方米,证号:房权证中字第243603号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由济南仕能经贸有限公司、刘宁、付玉香、王桂花、明琥、王永明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债权的本金、利息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现状拍卖。
三、竞买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四、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八、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成交价款。并于拍卖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剩余成交价款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010 1012 0684 2050 0017 86,开户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山大支行),并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为10万元,买受人应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拍卖佣金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010 1012 0684 2050 0017 86,开户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山大支行)。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出价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2】第219号(总第4151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9月16日10:00在洪力自助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一宗,济南展坤工贸有限公司尚欠贷款7笔,债务总计:58,876,620.01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29,990,000.00元,利息28,311,385.01元(截至2022 年7月20日),相关费用合计:575,235.00元,诉讼费222,235.00元、保全费5,000.00元、律师代理费348,000.00元。以抵押人刘时军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8号院西区5号楼、面积1000.8平方米,证号:房权证中字第243603号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由济南仕能经贸有限公司、刘宁、付玉香、王桂花、明琥、王永明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参考价25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备注:债权的本金、利息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营业时间内到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资产管理部咨询、了解标的情况,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进行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010 1012 0684 2050 0017 86,开户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山大支行),并于拍卖会前携汇款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联系电话:18253162722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31-85805395 13335108788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2202
网址:www.sd-yinxing.com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