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日照市海曲西路南、丹阳路西丹阳佳苑101幢01单元-101号抵债资产,房产面积约8081.95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权证市第20110221003号;土地面积约1616.39平方米,土地证号:日国用(2013)第003485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75年12月22日,已租赁(外侧4200平方米左右租予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1月24日到期,剩余部分租予陈兵,2022年8月1日到期)。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房产和土地均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先由原房产人名下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再由委托人名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自助公益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日照市海曲西路南、丹阳路西丹阳佳苑101幢01单元-101号抵债资产,房产面积约8081.95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权证市第20110221003号;土地面积约1616.39平方米,土地证号:日国用(2013)第003485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75年12月22日,已租赁(外侧4200平方米左右租予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1月24日到期,剩余部分租予陈兵,2022年8月1日到期)。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现状和实际查看为准。
以上标的实际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主管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拍卖时间为10:00-12:00,延时时长为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竞买人须保管好自己账号和密码,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不影响成交效力,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6日前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照成交价款的 3%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移交,以标的现状交付,委托方仅提供现有的产权手续,买受人须自行提取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责任。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和过户手续及办理或补办相关产权手续的时间、税费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一切税费。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产权登记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产权登记涉及的一切税费,一切风险和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变更手续,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周边环境、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AAA资质企业
银拍公字【2022】第267号(总4198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1日10:00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日照市海曲西路南、丹阳路西丹阳佳苑101幢01单元-101号抵债资产,房产面积约8081.95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权证市第20110221003号;土地面积约1616.39平方米,土地证号:日国用(2013)第003485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75年12月22日,已租赁(外侧4200平方米左右租予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1月24日到期,剩余部分租予陈兵,2022年8月1日到期)。参考价10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标的展示:竞买人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工作时间到莒县农商银行咨询标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看。咨询电话:18563302211田经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于拍卖会前携汇款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房产和土地均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先由原房产人名下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再由委托人名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联系电话:13806333668
监督电话:0633-6202769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2202
网址:www.sd-yinxing.com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