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接受洪力网相关规则条款。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
1、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西段南侧,丹阳路以西抵债资产一宗,土地面积约2403.1平方米,土地证号:日东国用(2003)字第03050229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6月2日。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土地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2、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合村居委抵债资产一宗,房产面积约706.71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字第0026号;土地面积约225.46平方米,土地证号:东集用(1998)字第9804168号。2006年12月28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房产裁定给委托人,房产未办理过户,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用途住宅,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房产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四、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绘。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六、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报价金额的币种仅限为人民币,出价前须仔细核对出价金额及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出价。竞买人一经确认报价,网上竞价平台均有记录,不得撤回或撤销,但拍卖师认定误操作的出价除外。竞买人不得扰乱拍卖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拍卖时间为:10:00—12:00,延时时长为5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起拍价、加价幅度和竞价时间。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 2 %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尾款须于2022年12月29日16时前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买受人直接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移交,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移交和监交工作。标的以标的现状为准,如有异议以委托方解释为准。
十四、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规格、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竞 买 协 议
拍卖人(简称甲方):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举行的日照东港农商银行抵债资产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买标的:1、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西段南侧,丹阳路以西抵债资产一宗,土地面积约2403.1平方米,土地证号:日东国用(2003)字第03050229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6月2日。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土地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以标的现状交付。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移交、监交工作。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尾款须于2022年12月29日16时前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
五、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如有异议以委托人解释为准。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就《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竞买协议》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竞 买 协 议
拍卖人(简称甲方):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举行的日照东港农商银行抵债资产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买标的:2、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合村居委抵债资产一宗,房产面积约706.71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字第0026号;土地面积约225.46平方米,土地证号:东集用(1998)字第9804168号。2006年12月28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房产裁定给委托人,房产未办理过户,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用途住宅,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房产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以标的现状交付。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移交、监交工作。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尾款须于2022年12月29日16时前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110111200142050011960)。
五、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如有异议以委托人解释为准。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甲方已提醒乙方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就《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乙方对本《竞买协议》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标 的 展 示 登 记 表
拍 卖 标 的 | 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抵债资产: 1、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西段南侧,丹阳路以西抵债资产一宗,土地面积约2403.1平方米,土地证号:日东国用(2003)字第03050229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6月2日。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土地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2、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合村居委抵债资产一宗,房产面积约706.71平方米,房产证号:日房字第0026号;土地面积约225.46平方米,土地证号:东集用(1998)字第9804168号。2006年12月28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房产裁定给委托人,房产未办理过户,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用途住宅,有第三方占用,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负责清场,委托人不负责竞买目标的清场或恢复原状等事宜,因不能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目标房产涉及的所有使用税费、基于该交易产生全部税、费(含委托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详见《竞买东港农商行抵债资产风险揭示》) |
展 示 |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查看。咨询电话:李总15906335009,成总18563301188,何经理13806333668。 |
我本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收到并签署了《拍卖规则》、《竞买协议》。 竞买人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