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并按照与拍卖人签署的拍卖文件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手续,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委托方、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负责清场,费用自理;
3、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土地、房产面积等信息,如过户过程中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变更手续,费用自理,标的如存在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280-28号1-3层房产、280-29号1-3层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61077号、第201115283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776.27平方米和549.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以上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以标的实物现状和实地踏勘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整体拍卖。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接受洪力拍卖平台相关规则条款。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280-28号1-3层房产、280-29号1-3层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61077号、第201115283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776.27平方米和549.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以上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以标的实物现状和实地踏勘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整体拍卖。
特别说明: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委托方、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负责清场,费用自理;
3、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土地、房产面积等信息,如过户过程中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变更手续,费用自理,标的如存在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六、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确认报价,网上竞价平台均有记录,不得撤回或撤销,但拍卖师认定误操作的出价除外。竞买人不得扰乱拍卖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拍卖时间为:9:00—10:00,延时时长为2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起拍价、加价幅度和竞价时间。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2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日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尾款须于拍卖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手续,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办证或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十四、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面积、周边环境、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3】第131号(总第4379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5月31日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下列抵债资产:
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280-28号1-3层房产、280-29号1-3层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61077号、第201115283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776.27平方米和549.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详情见评估报告,整体现状拍卖,参考价750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到账为准),凭汇款凭证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购买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按上述规定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