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月23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举办以下房产租赁权:历城区辛祝路42号沿街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参考价为1.3万元,租期6年,每两年递增5%。
特别说明:
1、签订合同前须先缴纳租房押金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间如有违约情况将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
2、原租户在租赁期间,对老旧的供电电缆进行了改造,并改造整修了部分房屋。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并折旧后共计54800元;新租户需一次支付原租户改造补偿款54800元整,并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若原承租户继续承租,对老旧的供水总管、供电电缆的改造和改造整修了的部分房屋,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示,由竞租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将竞买保证金1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218221410029),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联系电话:18615687711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洪力网
2017年1月16日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房产租赁权:历城区辛祝路42号沿街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参考价为1.3万元,租期6年,每两年递增5%。
特别说明:
1、签订合同前须先缴纳租房押金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间如有违约情况将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
2、原租户在租赁期间,对老旧的供电电缆进行了改造,并改造整修了部分房屋。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并折旧后共计54800元;新租户需一次支付原租户改造补偿款54800元整,并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若原承租户继续承租,对老旧的供水总管、供电电缆的改造和改造整修了的部分房屋,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四、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300秒,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60秒。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师当场宣布成交价和买受人,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拍卖成交后,租金的交付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足额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全部款项的支付以在约定时间达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为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拍卖成交价款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4、未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履行的;
十一、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补偿款和佣金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现状交付,买受人三日内自行提取标的并自行承担费用。原承租方继续租得标的的,三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非原承租方租得的,所租房产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出租方腾房完毕交给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后,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及提取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及提取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文本。签字确认: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月23日10: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举办以下房产租赁权:历城区辛祝路42号沿街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参考价为1.3万元,租期6年,每两年递增5%。
特别说明:
1、签订合同前须先缴纳租房押金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期间如有违约情况将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
2、原租户在租赁期间,对老旧的供电电缆进行了改造,并改造整修了部分房屋。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并折旧后共计54800元;新租户需一次支付原租户改造补偿款54800元整,并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若原承租户继续承租,对老旧的供水总管、供电电缆的改造和改造整修了的部分房屋,在新租期内摊销,到期不予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示,由竞租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将竞买保证金1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218221410029),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每逢周一退款。
联系电话:18615687711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洪力网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