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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3号-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阿尔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详见拍卖清单3号标的)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4年03月27日 09:00

拍卖截止日期:2024年03月27日 12:00

成  交 价:5,170,000.00 (HL51255)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5,170,000.00

起  拍 价:¥5,170,000.00

佣      金:

延时时长:300 / 秒

加价幅度:¥ 10,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5627
关注用户 1645
拍品件数 9313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风险提示:

1、债权人转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包括债权的本金、利息及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等权利。但债权人已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受让不良资产债权后,对该债权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买受人可能无法享有。

2、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抵押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质押物)存在租赁、占用或已灭失(损坏)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3、买受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债权人在债务人处存在部分未予抵销的债权,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拍卖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中所列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买受人已被告知也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5、鉴于债权人对所转让债权存在的风险已尽揭示义务,并买受人对受让债权存在的风险已充分理解,双方为此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司法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债权转让结果。

6、债权人就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的因素,已向买受人作出了必要说明。买受人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因转让债权的瑕疵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承诺受让债权后将不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拍卖人追索任何责任,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标的:
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阿尔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详见拍卖清单3号标的),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最终债权金额、担保(抵押物)等情况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和双方移交材料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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