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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邹平永强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4年06月14日 09:00

拍卖截止日期:2024年06月14日 09:30

成  交 价:430,000.00 (HL78703)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300,000.00

起  拍 价:¥430,000.00

佣      金:

延时时长:300 / 秒

加价幅度:¥ 5,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5625
关注用户 1645
拍品件数 9313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特别说明:

1、 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

2、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约定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于拍卖会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文件,办理竞拍手续,不按要求办理竞拍手续的,无竞拍资格。

风险提示:

1、债权人转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包括债权的本金、利息及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等权利。但债权人已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受让不良资产债权后,对该债权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竞买人可能无法享有。

2、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抵押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存在租赁、占用、欠缴税费或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3、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债权人在债务人处存在部分未予抵销的债权,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次拍卖标的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所签署债权转让材料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竞买人已被告知也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5、鉴于债权人对所转让债权存在的风险已尽揭示义务,并竞买人对受让债权存在的风险已充分理解,双方为此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司法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债权转让结果。

6、债权人就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了必要说明。竞买人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因转让债权的瑕疵造成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应承诺受让债权后将不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追索任何责任,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对上述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竞买人自行作出判断,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声明并承诺:本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本次拍卖会的全部要求,对所拍卖的标的无异议,并承诺按竞买协议及拍卖规则要求办理各项事宜,按标的现状参与竞拍。如果违约,由委托人、拍卖公司按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日按约定 向拍卖人支付服务费(佣金、咨询费、平台使用费等)。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尾款须于拍卖成交日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借款人邹平永强物资经贸有限公司,贷款起止日2016年4月18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3月30日,贷款金额2100000元,由邹平县汇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赵怀强、高早花共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现结欠本金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特别说明:最终拟转让债权的剩余本金、利息等金额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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