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内容,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标的现状,认可并接受拍卖文件规定的内容,按约定缴纳因租用整体土地、厂房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说明:
1、竞买人(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行承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有关劳动保险、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费用,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买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2、竞买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土地使用税(以整体土地、厂房面积进行计算,具体费用以主管部门核算为准)等所有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向主管部门缴纳,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买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3、竞买人(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租赁物的用途使用土地及车间等,不得转租;
4、资产的使用范围不得涉及以下生产经营行为:(1)涉及污水、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放;(2)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等作业;(3)贮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违反国家规定,一切非法生产、经营等;
5、租赁期内,竞买人(承租方)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主体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对厂房已经装修或修缮的,无偿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不得拆除水、电及消防等基本附属设施;
6、租赁期内,由于竞买人(承租方)原因造成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均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7、竞买人(承租方)须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合同要求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保持厂区干净、场地平整等,租期满后(到期验收后归还)给予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全部价款等费用,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其他约定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标的:
位于惠民县经济园区大济路西侧的土地(产权证号:鲁(2023)惠民县不动产权第 0008398 号)及车间整体租赁权,租期为一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为39869 平方米,可用平整土地面积约5726平方米,可用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以现状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位于惠民县经济园区大济路西侧的土地(产权证号:鲁(2023)惠民县不动产权第 0008398 号)及车间整体租赁权,租期为一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为39869 平方米,可用平整土地面积约5726平方米,可用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以现状整体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现状拍卖。
特别说明:
1、竞买人(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行承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有关劳动保险、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费用,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买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2、竞买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土地使用税(以整体土地、厂房面积进行计算,具体费用以主管部门核算为准)等所有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向主管部门缴纳,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买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3、竞买人(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租赁物的用途使用土地及车间等,不得转租;
4、资产的使用范围不得涉及以下生产经营行为:(1)涉及污水、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放;(2)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等作业;(3)贮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违反国家规定,一切非法生产、经营等;
5、租赁期内,竞买人(承租方)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主体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对厂房已经装修或修缮的,无偿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不得拆除水、电及消防等基本附属设施;
6、租赁期内,由于竞买人(承租方)原因造成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均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7、竞买人(承租方)须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合同要求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保持厂区干净、场地平整等,租期满后(到期验收后归还)给予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全部价款等费用,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其他约定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竞买人必须按照委托方规定、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www.honglipai.net)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30分钟,延时时长为2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八、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在拍卖成交5日内签署《租赁合同》等材料。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等费用及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佣金及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出价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的;
4、违反《租赁合同》等文件约定,存在违法违规、非法经营的;
5、买受人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等费用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缴纳的所有款项。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全部价款等费用,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租赁合同》后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使用。厂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承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银拍公字【2024】第369号(总第5020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27日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现状拍卖以下标的:位于惠民县经济园区大济路西侧的土地(产权证号:鲁(2023)惠民县不动产权第 0008398 号)及车间整体租赁权,租期为一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为39869 平方米,可用平整土地面积约5726平方米,可用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以现状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特别说明: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具体约定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参考价:17.7万元。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工作时间联系我公司咨询、了解标的情况,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16时前将标的保证金5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