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整体拍卖:
1、借款人:日照海澜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0月31日,到期日2019年10月29日,债权本金1580859.01元,至2020年6月29日,欠息及其他129568.84元,保证人:日照市丰硕木业有限公司,辛本军。
2、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4月6日,到期日2017年4月5日,债权本金1959436.17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454530.3元,保证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周小旦、苏彦红、日照市海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73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07637.32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4、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99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37858.51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5、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0月19日,债权本金140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1171933.76元,保证人:陈洪国名下其他商业用房(沿街商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承担连带保证。
6、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6日,到期日2017年1月25日,债权本金579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38260.62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7、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7日,到期日2017年1月26日,债权本金5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54168.97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8、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28日,债权本金3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3744005.28元,保证人: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赵刚、王敏、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其他动产抵押(机械设备)。
9、借款人:日照三合佳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2年6月6日,到期日2023年6月1日,债权本金3170666元,至2024年7月29日,欠息及其他919842.59元,保证人:山东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桂玲,王昊、普通商品用房(部分处置),商铺(已处置)。
10、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月12日,到期日2023年1月11日,债权本金7423841.12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1539224.39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
11、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2月30日,到期日2023年12月26日,债权本金3976949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717315.44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普通商品用房,普通商品用房。
12、借款人:日照市港宇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1月9日,到期日2016年11月8日,债权本金5924303.09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09456.47元,保证人:日照厚德装卸有限公司,周新东、齐书静、孟金雨、日照无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华良贸易有限公司、郑彬全、张涛、田洪风。
13、借款人:日照绿能工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25日,到期日2016年12月24日,债权本金1781646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165415.36元,保证人:日照川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邵波,王洋、赵毅,董波峰、吴云翠、文永传、窦文斌、于鹏。
14、借款人:日照可意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4年10月11日,到期日2015年10月1日,债权本金921616.43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307459.27元,保证人:日照金玫花生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市鼎新工贸有限公司、李峰、李光成、丁维明、丁立峰。
15、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11日,到期日2016年12月10日,债权本金1179842.2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339878.09元,保证人:日照华尔夫商贸有限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6、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6月17日,到期日2017年6月15日,债权本金264582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459509.02元,保证人:日照市华信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王桂春,郭兆华,吕翠娟、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王桂春、王帅、陈秀真。
17、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8月26日,到期日2017年4月23日,债权本金921521.24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2871952.8元,保证人: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8、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5日,债权本金169980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311446.31元,保证人:日照晟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惠希坤、田云。
19、借款人:日照市永安海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2月4日,到期日2019年12月3日,债权本金4599221.82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1596020.36元,保证人:日照华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山,张明华,王超,陈永花,王士宁。
20、借款人:日照市岚山区永安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9年5月17日,到期日2020年5月16日,债权本金1534339.05元,至2023年5月30日,欠息及其他1861620.57元,保证人:张明华、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整体拍卖:
1、借款人:日照海澜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0月31日,到期日2019年10月29日,债权本金1580859.01元,至2020年6月29日,欠息及其他129568.84元,保证人:日照市丰硕木业有限公司,辛本军。
2、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4月6日,到期日2017年4月5日,债权本金1959436.17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454530.3元,保证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周小旦、苏彦红、日照市海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73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07637.32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4、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99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37858.51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5、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0月19日,债权本金140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1171933.76元,保证人:陈洪国名下其他商业用房(沿街商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承担连带保证。
6、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6日,到期日2017年1月25日,债权本金579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38260.62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7、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7日,到期日2017年1月26日,债权本金5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54168.97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8、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28日,债权本金3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3744005.28元,保证人: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赵刚、王敏、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其他动产抵押(机械设备)。
9、借款人:日照三合佳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2年6月6日,到期日2023年6月1日,债权本金3170666元,至2024年7月29日,欠息及其他919842.59元,保证人:山东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桂玲,王昊、普通商品用房(部分处置),商铺(已处置)。
10、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月12日,到期日2023年1月11日,债权本金7423841.12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1539224.39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
11、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2月30日,到期日2023年12月26日,债权本金3976949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717315.44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普通商品用房,普通商品用房。
12、借款人:日照市港宇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1月9日,到期日2016年11月8日,债权本金5924303.09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09456.47元,保证人:日照厚德装卸有限公司,周新东、齐书静、孟金雨、日照无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华良贸易有限公司、郑彬全、张涛、田洪风。
13、借款人:日照绿能工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25日,到期日2016年12月24日,债权本金1781646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165415.36元,保证人:日照川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邵波,王洋、赵毅,董波峰、吴云翠、文永传、窦文斌、于鹏。
14、借款人:日照可意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4年10月11日,到期日2015年10月1日,债权本金921616.43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307459.27元,保证人:日照金玫花生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市鼎新工贸有限公司、李峰、李光成、丁维明、丁立峰。
15、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11日,到期日2016年12月10日,债权本金1179842.2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339878.09元,保证人:日照华尔夫商贸有限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6、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6月17日,到期日2017年6月15日,债权本金264582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459509.02元,保证人:日照市华信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王桂春,郭兆华,吕翠娟、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王桂春、王帅、陈秀真。
17、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8月26日,到期日2017年4月23日,债权本金921521.24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2871952.8元,保证人: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8、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5日,债权本金169980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311446.31元,保证人:日照晟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惠希坤、田云。
19、借款人:日照市永安海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2月4日,到期日2019年12月3日,债权本金4599221.82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1596020.36元,保证人:日照华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山,张明华,王超,陈永花,王士宁。
20、借款人:日照市岚山区永安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9年5月17日,到期日2020年5月16日,债权本金1534339.05元,至2023年5月30日,欠息及其他1861620.57元,保证人:张明华、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三、上述债权整体处置,可批量购买的受让方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山东省政府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公司。
风险提示:上述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抵押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等。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顶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凡在洪力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的拍卖时间为9时至11时,延时时长设置5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并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因拍卖成交而就标的债权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因任何一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受影响。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为28000元,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诉讼费、公告费、拍卖费、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债权项下资产若涉及到前期欠费、欠税、清场、租赁、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的,均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及委托方基于本买卖行为而依法应缴纳的销项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AAA资质企业
银拍公字【2024】第554号(总5205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0日9:00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公开整体拍卖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日照海澜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0月31日,到期日2019年10月29日,债权本金1580859.01元,至2020年6月29日,欠息及其他129568.84元,保证人:日照市丰硕木业有限公司,辛本军。
2、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4月6日,到期日2017年4月5日,债权本金1959436.17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454530.3元,保证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周小旦、苏彦红、日照市海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73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07637.32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4、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2月19日,债权本金299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2937858.51元,保证人: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赵刚、王敏、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
5、借款人:日照市鼎康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7年10月19日,债权本金1409000元,至2022年2月28日,欠息及其他1171933.76元,保证人:陈洪国名下其他商业用房(沿街商铺)/陈洪国、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苏同月、王维华、苏超、陈洪强承担连带保证。
6、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6日,到期日2017年1月25日,债权本金579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38260.62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7、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月27日,到期日2017年1月26日,债权本金5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4754168.97元,保证人:海益达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连带保证。
8、借款人:山东海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2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28日,债权本金3969000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3744005.28元,保证人: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日照森诺食品有限公司、赵刚、王敏、日照华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胡程颖/其他动产抵押(机械设备)。
9、借款人:日照三合佳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2年6月6日,到期日2023年6月1日,债权本金3170666元,至2024年7月29日,欠息及其他919842.59元,保证人:山东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桂玲,王昊、普通商品用房(部分处置),商铺(已处置)。
10、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月12日,到期日2023年1月11日,债权本金7423841.12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1539224.39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
11、借款人:山东大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21年12月30日,到期日2023年12月26日,债权本金3976949元,至2024年8月29日,欠息及其他717315.44元,保证人:日照市海龙经贸有限公司,时斌,杨淑玲,孙蕴光,孙玉山,金继红/普通商品用房,普通商品用房。
12、借款人:日照市港宇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1月9日,到期日2016年11月8日,债权本金5924303.09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09456.47元,保证人:日照厚德装卸有限公司,周新东、齐书静、孟金雨、日照无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华良贸易有限公司、郑彬全、张涛、田洪风。
13、借款人:日照绿能工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25日,到期日2016年12月24日,债权本金1781646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165415.36元,保证人:日照川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邵波,王洋、赵毅,董波峰、吴云翠、文永传、窦文斌、于鹏。
14、借款人:日照可意食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4年10月11日,到期日2015年10月1日,债权本金921616.43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307459.27元,保证人:日照金玫花生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市鼎新工贸有限公司、李峰、李光成、丁维明、丁立峰。
15、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5年12月11日,到期日2016年12月10日,债权本金1179842.2元,至2016年8月27日,欠息及其他2339878.09元,保证人:日照华尔夫商贸有限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6、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6月17日,到期日2017年6月15日,债权本金264582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459509.02元,保证人:日照市华信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王桂春,郭兆华,吕翠娟、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王桂春、王帅、陈秀真。
17、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8月26日,到期日2017年4月23日,债权本金921521.24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2871952.8元,保证人: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18、借款人: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6年12月9日,到期日2017年12月5日,债权本金1699800元,至2019年12月11日,欠息及其他311446.31元,保证人:日照晟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惠希坤、田云。
19、借款人:日照市永安海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8年12月4日,到期日2019年12月3日,债权本金4599221.82元,至2022年3月30日,欠息及其他1596020.36元,保证人:日照华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山,张明华,王超,陈永花,王士宁。
20、借款人:日照市岚山区永安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日期2019年5月17日,到期日2020年5月16日,债权本金1534339.05元,至2023年5月30日,欠息及其他1861620.57元,保证人:张明华、房屋所有权抵押(已处置)。
以上债权整体拍卖。参考价6500000元,竞买保证金6500000元。
标的展示: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工作时间到岚山农商银行咨询标的情况,进行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并于拍卖会前携汇款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网上注册登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上述债权整体处置,可批量购买的受让方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山东省政府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公司。
风险提示:上述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抵押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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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