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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1号-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华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及(2014)博执字第103、133、22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车间及设备,整体现状拍卖。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5年09月05日 09:00

拍卖截止日期:2025年09月05日 09:30

成  交 价:7,514,200.00 (HL59105)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1,500,000.00

起  拍 价:¥7,514,200.00

佣      金:

延时时长:120 / 秒

加价幅度:¥ 10,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6308
关注用户 1682
拍品件数 10289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风险提示:

1、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

2、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约定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于拍卖会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文件,办理竞拍手续,不按要求办理竞拍手续的,无竞拍资格。

3、债权人转让的不良资产债权包括债权的本金、利息及与债权有关的担保权等权利。但债权人已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受让不良资产债权后,对该债权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竞买人可能无法享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包括:不良资产债务人、担保人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下落不明;不良资产债权或保证、抵押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期限或担保人已免责,同时缺少诉讼时效、执行期限中断或中止的任何证明;不良资产债权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被撤销;不良资产债权的抵押权无效、抵押物存在租赁、占用、欠缴税费或已灭失或担保物权在有效期内未行使;债权存在,但债权证明文件缺失;其他不良资产债权及其从权利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5、竞买人已被告知也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6、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重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

7、标的物存在报废、毁坏、丢失等情况,竞买人应以实地看样及实物现状为准;

8、因设备存放在厂区内,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交接的风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交接等事宜,费用自理;

9、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自标的办理完毕交接后,买受人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管理,自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标的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开具任何发票。

拍卖标的:

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及资产:(1)借款人山东华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金额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28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山东省博兴县光大不锈钢有限公司、郑健。截至2025年7月20日,贷款余额3999964.84元,欠息6223406.78元,本息合计10223371.62元(相关判决书项下的权利,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最终拟转让债权的剩余本金、利息等金额及担保情况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2)2017年12月25日,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博执字第103、133、222号判决交付给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滨州市创基板业有限公司的车间及设备抵债资产,作价720.01万元;上述资产按现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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