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在微信中查看
 4006112220
首页>拍品详情

线上支付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邹周路北侧、货运铁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一宗整体租赁权,租赁期限为一年,现状拍卖。

还未开拍

距离开始:00000000.0

拍卖开始日期:2025年11月07日 09:00

拍卖截止日期:2025年11月07日 09:30

p设置提醒

0 人设置

起  拍 价:500,000.00

保  证 金:100,000.00

立即登录

浏览次数:7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100,000.00

起  拍 价:¥500,000.00

佣      金:

延时时长:120 / 秒

加价幅度:¥ 5,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6391
关注用户 1690
拍品件数 10409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意向竞买人请先仔细阅读特别说明、《拍卖规则》等文件约定,按规定期限内(2025年11月6日16时前)将资质文件送达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竞拍资格,不提交材料或不按流程办理竞拍手续的,一律无竞拍资格。委托人和拍卖人一经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缴纳的所有款项不再退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竞买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竞买;

2、委托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竞买人信用记录(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6日16时),对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隐患等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及参与本次竞买活动前三年内有违法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竞买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委会、镇属企业存在已了结或未了结的纠纷的或存在相关重大利益冲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因标的所处土地为村集体土地,已与当地政府及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方)需另行向相关政府部门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出租资产位于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土地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充分了解资产现状并做好风险评估,拍卖成交后,因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承担;

6、该厂区最长租赁期限为一年。竞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承租方)应根据委托人通知及时将尾款全部交齐,同时接委托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该厂区的土地承包费全部交至当地政府;

7、资产的使用范围不得涉及以下生产经营行为:(1)涉及污水、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放;(2)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等作业;(3)贮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违反国家规定,一切非法生产、经营等;

8、该租赁的厂区(房)以现状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有关劳动、保险、工商、税务等收费(税收)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

9、该厂房地块靠近居民区,因此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租赁物的用途使用厂房。对此,竞买人已经知悉并充分了解该厂房的使用要求;

10、该厂区内的水、电及消防设施由竞买人自行报装,并能够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11、租赁期内,该厂房应由竞买人自行出资装修,但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主体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该装修无偿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竞买人不得拆除水、电及消防设施;

12、租赁期内,由于买受人(承租方)原因造成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13、租赁期内,如因委托方出售该资产或因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规划等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厂房的,委托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方),买受人(承租方)须无条件退还该厂房给委托方。委托方不因此对买受人(承租方)作任何补偿、赔偿;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全部价款等费用,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但委托方、拍卖人对厂房是否能正常交付使用不做任何承诺及保证,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接收等事宜。拍卖成交价即为一年租金,租金、押金等金额的支付方式以及租赁的其他约定等事宜均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5、委托人和拍卖人一经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缴纳的所有款项不再退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

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邹周路北侧、货运铁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一宗整体租赁权,租赁期限为一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约80亩,厂房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厂区现状为准),以现状整体拍卖。


其他拍品

更多>
  • 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邹周路北侧、货运铁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一宗整体租赁权,租赁期限为一年,现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