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在微信中查看
 4006112220
首页>拍品详情

线上支付位于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济青高速公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年期整体租赁权,现状拍卖。

还未开拍

距离开始:0000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04月16日 16:00

拍卖开始日期:2026年04月17日 09:00

p设置提醒

0 人设置

起  拍 价:160,000.00

保  证 金:40,000.00

立即登录

浏览次数:12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40,000.00

起  拍 价:¥160,000.00

佣      金: 1.5 %

延时时长:120 / 秒

加价幅度:¥ 2,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6593
关注用户 1699
拍品件数 10706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竞买须知:

1、买受人(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行承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有关劳动保险、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费用,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买受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2、买受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其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或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的,委托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买受人(承租方)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3、标的目前存在占用,存在无法及时交付的风险,竞买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

4、标的以现状整体出租,委托人(出租方)不负责清场、不负责办理产权证明、不承担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责任。竞买人(承租方)须自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旦成交,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用途限于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办公经营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产业规划,但资产的使用范围不得涉及以下生产经营行为:(1)涉及污水、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放;(2)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等作业;(3)贮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违反国家规定,一切非法生产、经营等;

6、租赁期内,买受人(承租方)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主体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对厂房已经装修或修缮的,无偿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不得拆除水、电及消防等基本附属设施;

7、租赁期内,由于买受人(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方全部经济损失;

8、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以标的现状整宗交付,但委托方、拍卖人对厂房是否能正常交付使用不做任何承诺及保证,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接收等事宜。拍卖成交价即为一年租金,租金、押金等金额的支付方式以及租赁的其他约定等事宜均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标的:

位于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济青高速公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年期整体租赁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约75亩,地上建筑物面积约13814.65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室、车间等15幢房产,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按现状整体租赁。



其他拍品

更多>
  • 位于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济青高速公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年期整体租赁权,现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