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曲阜市正南门外神道路4号(曲阜市原水利宾馆)五年期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3000平方米。按照第一年租金拍卖。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年租金,5年期使用权。第一、二年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三、第四年在拍卖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买受人须一次性支付三年的租金,方可上房入驻经营。
2、承租人须承担曲阜市水利局拖欠的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险(61.6万元)上房前3日交清,否则,不予上房;并且继续承担7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及独生子女费。具体事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商定。
3、竞租人须具有专业经营宾馆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专门从事该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提供其参保证明。
4、租赁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交纳完租金、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后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拍卖人和出租人可以收回标的,再行拍卖。
5、承租人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合法经营,若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6、承租人对标的如有改动、修缮、装饰等,须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维修等费用自行承担。
7、如遇市政府征地拆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发生,承租人无权向出租人要求损失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必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没有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网上拍卖出现最高应价显示成交后:网上最高应价者为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即为买受人。网上最高应价者不是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书面表示放弃优先租赁权的,网上最高应价者即为买受人。原承租人书面表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租赁权的,网上最高应价者书面表示放弃竞买的,原承租人即以网上最高应价成为买受人;网上最高应价者书面表示继续竞价的,拍卖会转入现场竞价,由原承租人和网上最高应价者进行现场竞价,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仍然享有优先租赁权。
洪力网网络拍卖使用协议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企业。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三、申请网上竞价
网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公告所载的拍卖登记的截止时间前向拍卖公司申请网上竞价,认同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并已经签署了所有拍卖文件。
四、交付保证金
网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将拍卖保证金交付到指定账户,方可取网上竞价的资格。
五、网上信息披露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网络拍卖平台的文字、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拍卖人的承诺。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举办。竞买人按照网上竞价程序报名。
三、本次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位于曲阜市正南门外神道路4号(曲阜市原水利宾馆)五年期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3000平方米。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年租金,5年期使用权。第一、二年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三、第四年在拍卖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买受人须一次性支付三年的租金,方可上房入驻经营。
2、承租人须承担曲阜市水利局拖欠的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险(61.6万元)上房前3日交清,否则,不予上房;并且继续承担7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及独生子女费。具体事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商定。
3、竞租人须具有专业经营宾馆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专门从事该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提供其参保证明。
4、租赁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交纳完租金、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后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拍卖人和出租人可以收回标的,再行拍卖。
5、承租人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合法经营,若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6、承租人对标的如有改动、修缮、装饰等,须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维修等费用自行承担。
7、如遇市政府征地拆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发生,承租人无权向出租人要求损失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必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没有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网上拍卖出现最高应价显示成交后:网上最高应价者为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即为买受人。网上最高应价者不是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书面表示放弃优先租赁权的,网上最高应价者即为买受人。原承租人书面表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租赁权的,网上最高应价者书面表示放弃竞买的,原承租人即以网上最高应价成为买受人;网上最高应价者书面表示继续竞价的,拍卖会转入现场竞价,由原承租人和网上最高应价者进行现场竞价,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仍然享有优先租赁权。
9、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四、拍卖人对以上标的的质量、品质,数量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出现数量、质量与现场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权属和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标的品质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六、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现有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拍卖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拍卖成交后,租金的交付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足额成交价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帐户。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确认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4、未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履行的;
十一、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补偿款和佣金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原承租人直接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现状交付,买受人七日内自行提取标的并自行承担费用。原承租方继续租得标的的,七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非原承租方租得的,所租房产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出租方腾房完毕交给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房产的使用,租金的交付方式、期限,其他相关费用的交付方式、期限等与房产相关的一切费用及事宜均按照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后,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及提取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及提取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诉讼、纠纷、费用、安全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及提取不能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对以上事项和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三、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文本。签字确认: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单位定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洪力网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位于曲阜市正南门外神道路4号(曲阜市原水利宾馆)五年期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3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5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年租金,5年期使用权。第一、二年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三、第四年在拍卖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买受人须一次性支付三年的租金,方可上房入驻经营。
2、承租人须承担曲阜市水利局拖欠的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险(61.6万元)上房前3日交清,否则,不予上房;并且继续承担7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及独生子女费。具体事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商定。
3、竞租人须具有专业经营宾馆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专门从事该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提供其参保证明。
4、租赁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交纳完租金、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后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拍卖人和出租人可以收回标的,再行拍卖。
5、承租人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合法经营,若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6、承租人对标的如有改动、修缮、装饰等,须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维修等费用自行承担。
7、如遇市政府征地拆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发生,承租人无权向出租人要求损失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9、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至公告之日起,拍卖标的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收款人: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曲阜市支行,账号:2403 1376 4738),保证金以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竞买保证金收据、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0531-88922898,13563767876
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0537-4890705
监督电话:18615687711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网址:www.sd-yinxing.com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