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47号原兴华分理处营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626.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枣字第00257366号;规划用途:办公。占地面积约2122.5平方米,土地证载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7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市中国用(2009)490号。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整体拍卖。起拍价1455万元。
拍卖规则
一、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47号原兴华分理处营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626.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枣字第00257366号;规划用途:办公。占地面积约2122.5平方米,土地证载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7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市中国用(2009)490号。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整体拍卖。起拍价1455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2、农行滕州市支行所属的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大满庄村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约180.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滕房权证西岗字第10007048号;规划用途:金融。占地面积约2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滕国用(2009)286号。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整体拍卖。起拍价59.1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物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标的面积最终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四、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3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到拍卖公司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一号标的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20日内将过户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元)及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账户为准。待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过户完毕后,持过户证明向拍卖人申请退还保证金(全额不计息);如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如未能如期办理完毕,每超过一天拍卖人有权自买受人的过户保证金中按照5000元/天的标准计算并扣除买受人违约金,扣完为止,委托人收回标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号标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0内将过户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和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待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过户完毕后,持过户证明向拍卖人申请退还保证金(全额不计息);如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如未能如期办理完毕,每超过一天拍卖人有权自买受人的过户保证金中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计算并扣除买受人违约金,扣完为止,委托人收回标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照拍卖成交价款的(累进计算)
序号 | 类别 | 佣金率 |
1 | 200万元以下(含200万,起价1000元) | 3.17% |
2 | 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1.33% |
3 |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12% |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由拍卖人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其余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
七、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及过户保证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和过户保证金,办理完成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手续后即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办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须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按标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清场,标的移交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房地产的相关手续、税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及开发商处咨询、了解。办理过户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分别承担。委托方不承担因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变更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等其他一切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2个月内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的证照办理由买受人持成交证明自行到有关行政机关办理;拍卖标的物周边环境、道路、水、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费用自理。若标的中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和买受人不及时承担、支付所有税费或者欠费影响标的物的交付以及影响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或者行使权利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也不承担买受人购买后可能对应的实物资产因无法办理过户、产权证等所产生的损失。买受人竞得标的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地方性文件针对标的物资产可能产生的责任、问题、费用等一律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九、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未尽事宜以买受人签署的《竞买协议》、《成交确认书》为准。
十、本规则在我公司在洪力网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刊登,竞买人参加竞买即使同为同意本规则。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
2018年6月
拍卖公告
银拍公字【2018】第 85 号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 6月28 日14:00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举办房地产拍卖会。现状拍卖: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47号原兴华分理处营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626.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枣字第00257366号;规划用途:办公。占地面积约2122.5平方米,土地证载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7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市中国用(2009)490号。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整体拍卖。起拍价1455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2、农行滕州市支行所属的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大满庄村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约180.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滕房权证西岗字第10007048号;规划用途:金融。占地面积约2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滕国用(2009)286号。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整体拍卖。起拍价59.1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展示时间:2018年 6月26日 - 27日(9:00-16:00)。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 6月 27日16时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218221410029)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持竞买保证金收据、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在2018年 6月27日17时前登录洪力网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日内无息退还)。
特别提示:办理房地产的相关手续、税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及开发商处咨询、了解。办理过户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方、买受人分别承担。委托方不承担因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变更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等其他一切费用,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13335123205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632-3112059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西2202
网 址:www.sd-yinxing.com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