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租屋租赁权,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小区四区15号楼南侧。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上下三层,沿街,无院无车位,简单装修,水电齐全,无暖气。租期五年。首年租金后,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0%。租赁押金20000元。
四、特别声明:
1、房屋用途:仅限用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2、竞买人应于报名前充分了解租赁房产现状,并就竞买人欲从事的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卫生、消防、特行许可等)向相关部门作详细咨询,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对租赁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并且就经营事项已向相关部门咨询并确定符合使用条件。
3、买受人需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可整体转租。承租方保证绝对禁止对房屋现有结构进行改造,否则按合同的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房屋内简单装修,水电齐全,无暖气。水、电、暖等所需的配套设施需要自行改造的,须经执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房屋以现状交付使用,门、窗、管道等附属性设施如有破损,应由承租人自行修复,费用自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由承租人自行清理。
6、使用期间承租人应遵守辖区内的各项管理,并遵守小区内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
7、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承租房屋期间的与承租的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民非企业具备社区卫生服务资格的法人单位。
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属对标的物的一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瑕疵等不作任何担保。在展示期内,竞买人应到拍卖标的物所属的相应部门进行调查了解。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系统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
八、本次拍卖以网络竞价的形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5分钟,自由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可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等于或高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自由加价。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九、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款的 5%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须于2021年2月7日16时前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20000元租赁押金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租赁押金后,于2021年2月9日前携带《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营业执照等手续主动找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委托人直接与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以现状交付,交接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买受人即可获取拍卖标的。标的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买受人不按约定接收拍卖标的的,视同违约。
十三、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按照网络拍卖规则,网络后台显示成交,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原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四、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竞买人声明:拍卖人已就以上拍卖规则特别是拍卖人或者拍卖委托人免责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和竞买人违约责任的条款向竞买人进行了详细说明,竞买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知悉和理解以上拍卖规则,竞买人愿意接受以上拍卖规则的约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展示登记
拍卖标的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小区四区15号楼南侧。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上下三层,沿街,无院无车位,简单装修,水电齐全,无暖气。参考价每年16.76万元。
以上房屋,租期五年。首年租金后,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0%。租赁押金20000元。
特别声明:
1、房屋用途:仅限用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2、报名条件:民非企业具备社区卫生服务资格的法人单位。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我本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接受并认可《拍卖规则》相关条款。
竞买人签字确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租赁合同
(样本XXX律师审定)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21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济南市历城区中医医院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2010〕5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 历城区花园小区四区15号楼南侧 , 五 年期租赁权,
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
该房屋:以现状出租。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担保,未涉及法律诉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甲方如需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一)租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 大写: 。
第三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支付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交纳,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乙方交清房屋租赁保证金及首年租金后,甲方将租赁房屋交给乙方,以后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0%。租金应于起始日的十天前交清,否则,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终止租赁关系。(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 20000 元)。房屋租赁保证金在签订出租协议之前,由承租人交纳至出租方财务处,凭收据签订合同。房屋租赁保证金待租期届满且乙方将房屋完好交与甲方时无息退还,扣除租期满时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而产生的应向甲方偿付的金额)
第四条 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仅限用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修缮
(一)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外的房屋的日常维护。乙方应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如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或照价赔偿。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依法增设他物,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装修房屋或者增设他物,不得破坏房屋主体,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具体方案需送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所提交方案的审核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不增加甲方的任何责任,由于乙方装修房屋或者增设他物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房屋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的水、电、气等管网基础设施等不得拆卸、破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以装修及增设物部分抵租金]。
第六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前[ 2]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违约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除甲方承担的相关税款外的其它一切费用等。上述费用的交付方式为:[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二)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承担的相关税款。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一)交付: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二)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2]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有权了解本合同下的该房屋的租赁期间内情况。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租赁期满,应向甲方返还该房屋,返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清洁适用或者在不影响二次租赁的状态下交给甲方,依法了结与该房屋的承租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有关租赁事务。乙方拒绝将房屋回复到清洁适用或者在不影响二次租赁的状态,甲方有权自行整顿,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二)乙方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城管、卫生、工商、税务等),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重视安全运营,如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发生安全事故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3、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4、如遇政府征用或拆迁,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提前2月告知,拆迁补偿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 15 ]日以上;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30日支付租金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超过约定期限30日未支付本合同上述费用及第七条费用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6、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如遇政策调整;2、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7、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等重大影响的;
8、乙方在经营期间,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对外重大损失赔偿的。
乙方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书面解除通知寄至地址: ,指定签收人: ,(身份证号码: );或电子邮件发送至 ;或微信发送至: 。前述通知行为完成时通知立即生效,本合同届时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维修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三)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应付金额[ 10 ]%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以致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损失自负,承担一切责任后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拒不支付的,从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不乱搭乱放,确保安全(经营)生产,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出现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坏和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对外损失赔偿或各种罚金、罚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租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应当遵守;2、乙方遵守济南市历城区粮食事业发展中心管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同时按规定送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历城区中医医院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