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天福苑小区12号4-201住宅用房产一宗,主房建筑面积约137.33㎡,附房建筑面积约15.93㎡,有租赁,租赁期:2014年7月2日至2029年6月30日。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接受洪力网相关规则条款。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山东五莲农商行持有的五莲县天福苑小区12号4-201住宅用房产一宗,主房建筑面积约137.33㎡,附房建筑面积约15.93㎡,有租赁,租赁期:2014年7月2日至2029年6月30日。
四、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绘。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六、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报价金额的币种仅限为人民币,出价前须仔细核对出价金额及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出价。竞买人一经确认报价,网上竞价平台均有记录,不得撤回或撤销,但拍卖师认定误操作的出价除外。竞买人不得扰乱拍卖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标的的拍卖时间均为:10:00—12:00,延时时长为5分钟。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起拍价、加价幅度和竞价时间。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款的 5 %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尾款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支付到拍卖人指定的帐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账号:2620042384205000010577)。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买受人直接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移交,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移交和监交工作。所有标的均以标的现状为准,如有异议以委托方解释为准。
十四、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规格、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鲁银拍公字【2021】299号(总第3786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10月9日10:00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公开现状拍卖山东五莲农商行持有的五莲县天福苑小区12号4-201住宅用房产一宗,主房建筑面积约137.33㎡,附房建筑面积约15.93㎡,有租赁,租赁期:2014年7月2日至2029年6月30日。参考价71.6万元,保证金10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看房联系人:林经理18563306555。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南湖支行,账号:2620042384205000010577)并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到账为准。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13806333668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1333510878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订阅号:光彩银星拍卖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