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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位于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兴国路与前进西路交叉口向北原博兴县寨郝农村信用合作社旧址地上建筑物一宗,按现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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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07月16日 16:00

拍卖开始日期:2026年07月17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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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拍 价:¥252,821.00

佣      金: 3 %

延时时长:120 / 秒

加价幅度:¥ 2,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6721
关注用户 1707
拍品件数 10876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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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价记录

风险提示:

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

1、本次拍卖标的无产权手续,仅有协议书等材料,拍卖成交后,标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标的物所处土地无产权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能面临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手续以及土地被征用等重大瑕疵,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就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办理产权手续的周期以及办理产权手续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等事宜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3、标的物存在占用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

4、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涉及需要补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滞纳金、水费、电费等)以及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地上建筑物面积等信息,若办理产权后证载面积与本次拍卖描述面积不符,最终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不作调整,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但对地上建筑物是否能办理产权手续及办理产权手续的周期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买受人对所竞得拍卖标的的处置,应符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条例的要求和规定,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支付到指定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佣金和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9、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出价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拍卖材料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费用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乙方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标的:

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资产:位于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兴国路与前进西路交叉口向北原博兴县寨郝农村信用合作社旧址地上建筑物一宗,建筑物主要为宿舍、门卫等共计4处,面积合计约999.56平方米,均为砖木结构,详见评估报告,按现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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